环境保护管理制度
1、目的和范围
为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,防止污染、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订本制度。
本制度适应于公司生活、生产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。
2、职责
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,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,组织落实上级制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及相应的控制指标,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各项环境管理制度。
3、内容
3.1定义
3.1.1烟尘废气:指企业生产过程中,由锅炉燃煤经烟囱自排的及少量废气,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硫、灰尘。
3.1.2废渣:指企业生产过程中,由锅炉燃煤后所产生的煤渣。
3.1.3噪声:指企业生产过程中,竟价设备运行所发出的噪声。
3.1.4工业废水:指企业生产过程中,蒸汽冷凝经疏水阀排出的温热水(回收利用)。
3.1.5冷却水:指企业生产过程中,对生产设备实施冷却用水、自然水(循环利用)。
3.1.6生活废水:员工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废水。
3.2企业环境污染对象:
噪声、废气、废水、固体废弃物。
3.3环境污染的控制
3.3.1烟尘废气:除原有的锅炉除尘设备外,企业尽量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设备与技术,在煤质使用上规定4000大卡以上的燃煤以减少粉尘。
3.3.2废渣:承包给制砖厂、水泥厂及时拉走制砖制水泥(废渣利用)。
3.3.3噪声:加强噪声污染防治,对噪声较大个别设备进行隔声处理和定期检修,设备运行是关闭好隔声装置,在采购新设备时严格控制噪声大于50分贝,并选购50分贝以下的设备,尽可能降低噪声。
3.3.4工业废水:蒸汽冷凝水,回收再利用零排放。
3.3.5冷却水:循环利用实施零排放。
3.3.6生活废水:按照“清污分流”“雨污分流”布设排放。
3.3.7员工生产生活垃圾按厂区内多个垃圾箱到入生活垃圾;生产垃圾按指定位置堆放,定期处理。
3.4环保管理实施细则
3.4.1生活垃圾处理
3.4.1.1厂区内员工宿舍禁止乱扔乱到生活垃圾。
3.4.1.2保持办公楼、宿舍楼、车间、厂区、花坛、道路、草地整洁,规定清洁工每日打扫两次。
3.4.1.3生活垃圾指定到垃圾箱,每日处理一次。
3.4.2生产垃圾处理
3.4.2.1生产垃圾按指定地堆放,每日清除处理。
3.4.2.2生产车间内每日清扫、保持车间内设备、工装模具、工器具整洁。
3.4.3噪声防护
3.4.3.1每日巡检,每周检查,发现防护设施有胶落或损坏,及时修复。
3.4.3.2隔声设施的门盖要处于关闭状态,尽可能的减少向外传递噪声。
3.4.4污水排放(生活污水)
3.4.4.1每周定期检查,发现排污设施有损坏或受堵及时修复。
3.4.4.2对排放的污水进行自测,发现异样及时查找原因,并整改。